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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爸爸还我压岁钱”,13岁儿女双双告状父亲,法院判了
汹涌消息记者 吕新文
“爸爸,还我压岁钱。”
克日,邳州市人民法院管理了一件孩子告状父亲返还压岁钱的案件。
据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号消息,周某(男)与吴某(女)婚后育有一子周某翔(13周岁)、一女周某菲(13周岁),后两人仳离,两后代均由吴密斯抚养。
2020 年1 月26 日,周某以代为保管名义将两名后代16800元压岁钱拿走。
周某翔、周某菲在此之后多次要求父亲周某返还本身的压岁钱,周某以各种来由多次拒绝返还。于是,周某翔、周某菲便向法院告状,要求父亲周某返还两人压岁钱。
为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固,促进社会调和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干条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邳州市人民法院讯断如下: 被告周某于本讯断见效后十五日内返还原告周某翔压岁钱8000元;被告周某于本讯断见效后十五日内返还原告周某菲压岁钱8800元;驳回原告周某翔、周某菲其他诉讼哀求。
两名原告的尊长在春节期间按照民间风俗风俗给付两名原告的压岁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赠与的法律构成要件,该赠与举动正当有用,案涉的压岁钱应分别属于两名原告正当的个人产业。两名原告系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两名原告的父亲,周某与母亲吴某是两名原告的法定监护人,均有掩护两名原告的人身权利、产业权利以及其他正当权益等职责。两名原告的母亲吴某与被告仳离后,两名原告由母亲吴某直接抚养,现两名原告经其母亲同意向被告索要其个人产业即压岁钱,被告应实时予以返还,由两名原告的母亲予以羁系。被告经两名原告催要久拖不予返还,已侵占了两名原告的正当权益。
本期编辑 邹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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