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通城县公安局麦市派出所在“断卡”“断流”工作时,发现家住麦市镇的胡某(女,33岁,通城县麦市镇人)、葛某(男,39岁,通城县麦市镇人)等人的银行卡账户存在异常。
经查,2022年12月,胡某通过其丈夫葛某了解到用银行卡帮别人过账可以赚钱,且过账返点高于银行存款利息,便立即要葛某帮其联络。胡某、葛某在明知过账资金系非法资金的情况下,仍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他人过账。至警方查获时,两人累计帮他人过账30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8000余元。在民警的教育引导下,胡某、葛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交代了胡某一表亲吴某参与帮信犯罪的事实。吴某将其名下四张银行卡借给他人过账共计10万元,从中非法获利3000元。
“在上述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自以为自己只是赚取过账返利金,并没有真正实施犯罪,警察应该不会找上自己。”民警介绍,在侦办的类型案件中,不少嫌疑人试图用自己对于法律的“无知”来寻求借口甚至逃脱追责,但现实是借用银行卡为犯罪分子转移犯罪所得的“帮托”行为,在整个犯罪链条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其危害性不言而喻。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葛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依法没收违法所得,违法嫌疑人吴某因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已被我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并予以罚款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通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