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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哈尔滨市人民当局网站2月6日消息,哈尔滨市人民当局克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安稳康健发展的多少步伐》(下称《步伐》),此中提出,具有哈市户籍、符合生养政策,在2021年10月29日以后生养第二或第三胎的家庭在9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凭网签存案《商品房交易条约》、本人身份证实、购房交款单子、《不动产权证书》、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实等,分别给予1.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资金由市财务负担。
《步伐》提出,非哈市户籍的个人在9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凭网签存案《商品房交易条约》、本人身份证实、户口簿、购房交款单子、《不动产权证书》,给予1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资金由市财务负担。
《步伐》还提出,农业户籍的购房人在9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凭网签存案《商品房交易条约》、本人身份证实、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书》,给予3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资金由市财务负担。农业户籍的购房人进城购房并取得居住证且满意进城务工职员随迁后代担当任务教诲相干条件的,由地点区教诲部分根据现实环境统筹安置,保障其后代进城担当任务教诲,确保“应入尽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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