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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日,重庆交通执法总队直属支队转达了一起春节期间出租车驾驶员加收 " 运价费 " 案件。
经查,1 月 22 日,搭客杜某等三人在江北区珠江太阳城小区附近搭乘出租车,到达目标地后计价器表现车费为 30 元,驾驶员姜某表现春节期间要加收 " 暂时运价费 "70 元,一共 100 元。该举动涉嫌不按规定利用计价装备违规收费。渝中区大队对驾驶员的违法举动举行了依法处罚并对其举行品评教诲,同时责令姜某退还多收的 70 元费用。
潇湘晨报记者李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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