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浙江省宁波市地方金融监视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央支行、中国银保监会宁波羁系局发布《关于印发金融支持规复和扩大消耗的多少步伐的关照》,共计10项步伐,实行限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此中提到,尽力支持住民首套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关照》称,因城施策落实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各银行机构要公道安排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实行好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政策,尽力支持住民首套和改善型住房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市民购房信贷支持,发展住房租赁业务。推广二手房按揭贷款“带押过户”模式,为房产交易两边提供生意业务和贷款便利。支持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条件下,放宽房贷年事限定,激活老年人购房需求。(汹涌消息记者 刘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