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费县法院发布了一则案件。席兰与查强系夫妻关系,查强与杨花系通过酒吧熟悉的朋侪。杨花仳离后逛酒吧时,熟悉了查强。查强先给杨花送了一套化装品,后多次请杨花用饭,杨花欣然赴约。查强提出要带着杨花到三亚嬉戏 ,二人开启“四天纯玩包车旅游”模式,后原路返回。查强付出了机票、旅店、门票、餐费等各项费用,此中包罗杨花应付出的费用五千余元。席兰发现上述付出环境后,告状要求杨花返还上述款子。法院审理以为,查强向杨花付出旅游机票、留宿及包车费用的举动,系非因一样平常生存必要对夫妻共同产业作出的紧张处置惩罚决定,既违背公序良俗,亦侵占了另一方的产业权利,该赠与举动无效。因此对于原告要求被告返还旅游耗费的诉讼哀求本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