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栋伟百家号 “网易起诉张栋伟名誉侵权,索赔50万”,和“张栋伟反诉网易名誉侵权,索赔163元”案件,日前在广州互联网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 网易法人代表:丁磊 【1】网易诉张栋伟名誉侵权 (2022)粤 0192 民初 13201 号判决书(12月20日)判决: 1、张栋伟需在个人网络专栏里,向网易公司发布致歉声明,向原告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 2、张栋伟赔偿网易公司发生的660元公证费中的400元; 3、驳回网易公司其他所有诉讼请求。 张栋伟分担本案法院受理费3000元中的500元,网易公司承担2500元。 张栋伟 【2】张栋伟诉网易公司名誉侵权 (2022)粤 0192 民初 14975 号判决书(12月26日)判决: 1、网易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张栋伟名誉权的行为,删除“网易”“网易新闻”客户端其官方账号“网易号”内发布的文章《致张栋伟的一封信:好好做个媒体人吧》侵权文章。 2、网易公司向向原告张栋伟出具书面致歉声明,向原告张栋伟赔礼道歉,并将该致歉声明公开发布于“网易”“网易新闻”客户端其官方账号“网易号”内,为原告张栋伟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驳回张栋伟其他所有诉讼请求。 网易公司承担所有法院受理费250元。 事件回顾: 2022年4月,互联网观察家丁道师发文,表示女儿上网课在百度搜索“腾讯会议”却进入了“网易云信”的链接。指网易云信通过竞价排名服务,购买了‘腾讯会议’的相关广告词汇,把自己伪装成‘腾讯会议’网站。 事情发酵后,当事人,资深互联网人士张栋伟撰文《网易,好好做个人吧》。 正是这篇文章遭到网易起诉,要求张栋伟:道歉,并索赔50万元。 网易公司在宣布起诉之后,用官方账号发布了《致张栋伟的一封信:好好做个媒体人吧》。 张栋伟反诉网易的,则正是网易公司这篇公告声明。 7月22日,张栋伟发布文章表示,要求网易公司:删除侵权文章,道歉,索赔163元。 “163是网易的域名,江湖一说163就是网易,所以我的索赔金额就是163元。” 网易公司选择在广州互联网法院起诉,张栋伟也同样选择了广州互联网法院反诉,双方分别在今年8月开庭进行了一审。 广州互联网法院分别于2022年12月20日、2022年12月26日,依法对上述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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