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外等候庭审竣事的群众和媒体。拍照:杨峰 封面消息记者 杨峰 深圳报道 2023年4月7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吴某龙犯拐骗儿童罪、吴某光犯容隐罪一案。封面消息记者相识到,本案被害人孙卓的父亲孙海洋、受害人符建涛的母亲彭冬英和哥哥三人到庭到场旁听,两位被害人的父母均对被告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依法举行一并审判,未当庭讯断。 彭冬英和大儿子到庭到场旁听。拍照:杨峰 据公诉构造控告:被告人吴某龙于2007年10月9日、12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先后拐走被害人孙某、符某某,并将二人带至被告人吴某光的住处藏匿。随后,吴某龙将被害人分别交由其同亲或支属收养。2021年9月27日,公安构造扣问吴某光时,吴某光作假证容隐吴某龙,称符某某是吴某龙的孩子。公诉构造提请以拐骗儿童罪追究吴某龙的刑事责任,以容隐罪追究吴某光的刑事责任。 4月7日19时许,本案开庭约4个半小时后,彭冬英、孙海洋和两个家庭的署理状师先后从南山区法院走出,向法院外等候许久的数十位寻子家长和媒体扼要先容了庭审过程。 彭冬英先容,她在法庭中所坐的席位间隔被告吴某龙非常近,面临这位让她和孩子遭受痛楚的人,她多次控制不住以泪洗面。 彭冬英先容,面临检方的质证,两位被告对许多案件细节,多以“记不清、记不得”往返应。对于拐走两个孩子后,是否将孩子卖出,吴某龙对峙表现,孩子是送给亲戚,不是卖孩子。对于检方控告的罪名,吴某龙表现认罪,但吴某光拒不认罪,他坚称不知道孩子是被拐来的。对于民事补偿要求,两位被告均表现拒绝,吴某龙称他已负担了刑事责任,不应再负担民事责任;吴某光以为他没有犯罪,更不应该负担民事责任。 孙海洋和状师先容庭审细节。 孙海洋先容,被告吴某龙跷着二郎腿到场了庭审,“没有悔罪态度。” 孙海洋和彭冬英均表现,两位被告在庭审全程中,没有向被害人和被害人眷属致歉。庭审后两位家长均将对峙原来的诉求,盼望从重惩戒人贩子,要求得到民事补偿。 孙海洋状师表现,该案件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增补新的证据,证实嫌犯涉嫌拐卖儿童而非拐骗。 据南山区法院转达,被害人支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