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旅游综合整治办公室关于“导游因游客未购物恶劣态度对待游客”一案处置惩罚环境转达 3月17日,一则“导游因游客未购物恶劣态度对待游客”视频在相干媒体流传并引发关注,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团结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举行备案观察。 经调考核实,视频中反映的涉事导游职员杨某某违法违规环境属实,其举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且情节极其严峻。现作出处置惩罚如下: 一、责成观光社和涉事导游杨某某向游客赔罪致歉。 二、对涉事观光社作出责令改正,充公违法所得1200元、并处3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涉事导游杨某某作出罚款5万元的顶格行政处罚,吊销杨某某导游证。 三、将观光社和导游杨某某违法举动纳入旅游谋划服务不良信息,并在海口旅游文化诚信网公示,在全行业转达。 四、继承强化旅游市场的羁系力度,美满综合管理体制,进步市场羁系效能,规范旅游市场谋划秩序,营造诚信调和放心的旅游情况。 五、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提倡旅游企业诚信谋划,强化行业自律,增强自我监视,压实观光社质量主体责任,严酷实行质量尺度和服务规范,进步旅游从业职员的综合素质。 海口市旅游综合整治办公室 2023年03月18日 泉源 海口发布 编辑 曾佳佳 流程编辑 马晓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