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2月20日电,新疆住房公积金网站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3月1日起实行。规范提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不凌驾现实房价(不包罗单独注明的车库、车位价款,修建面积凌驾144平方米的平凡住宅按144平方米盘算房屋总价)的80%。所购住房为商品房的,现实房价为条约价;所购住房为再生意业务住房的,现实房价不凌驾生意业务价、计税价、内部考核价中的最低者。贸易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置换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现实贷款额度不凌驾贸易贷款余额。 财联社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发起。投资者据此操纵,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