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淑丽委员:建议优化社保政策,保障外卖、快递员参保权益 ...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今年,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宁夏区委会主委、宁夏医疗保障局局长杨淑丽拟向大会提交一份《兜牢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促进新业态发展的提案》。
杨淑丽在提案中写道,近年来,以外卖、快递、网约车为典型代表的新业态发展迅猛,在培育经济发展动能,促进劳动就业和疫情防控等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新业态组织结构网络化、用工形式灵活化,新业态劳动者流动化、共享化、分散化的特点,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
杨淑丽提到,比如新业态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关系复杂,相互之间不直接接触,没有身份归属关系,甚至没有管理和被管理关系,与传统劳动者有很大不同。大多新业态劳动者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承揽合同,还有签订合作协议的,在实践中发生权益纠纷很难认定新业态从业者和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使得《劳动法》很难用于从业者权益保障,尽管国家修订了《工会法》并发布了多个文件加以规范,仍存在游离法规之外的情况。
此外,新业态劳动者职业发展可持续性差。追求工作自由与灵活使得平台就业主要集中在青壮劳动力上。然而,看重显性的工资收入和表象上的自由,而忽视隐性的社保收入和技能提升这一长久保障,反映出新业态劳动者职业规划不足,职业发展路径窄。外卖、快递行业尤为明显,需关注他们到达一定年龄之后职业如何继续。
第三,新业态劳动者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高,加班熬夜是常态,给身心健康带来巨大挑战和影响。同时缺乏必要的安全装备、工作环境差,工伤风险较大。因劳动关系复杂、工作时间和场所不固定,他们难以参加工伤保险且工伤认定难。即使购买商业保险,也是“杯水车薪”,难以应对职业伤害风险。由于新业态劳动者劳动关系难以认定,企业(平台)常常利用相关法规的漏洞,逃避缴纳社会保险。
为此杨淑丽建议,修订完善《劳动法》,增加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政府、企业(平台)、就业者的权利义务关系,针对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情形,补齐法律“空白”,增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制定适应数字时代发展的劳动法律。
杨淑丽还写道,建议强化职业伤害保障。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平台(企业)备案管理制度,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人社部门完善工伤参保办法,为新业态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清障疏堵、优化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治理违法超时加班等突出问题,让新业态劳动者安心工作。同时优化社会保障政策。逐步破除城乡、地域、险种之间的隔阂,通过就业和社保补贴扶持,支持创建新业态行业性组织,通过行业组织受理参保。以规范“互联网+社保”建设为突破口,加快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打通全民参保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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